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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山西设施农业这样发展

 时间:2021-01-11 11:26:00       大    中    小      来源:

        ●今年新增设施农业(主要指蔬菜、食用菌、水果)面积5万亩以上,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0.15万亩以上,创建省级设施蔬菜(含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15个,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4万平方米以上。
  ●抓好“开展良种攻关”“提升建设规模”“注重科技示范”“搞好冷链配套”“加强市场建设”“突出质量安全”“提升装备水平”等七大重点任务。
  ●培育壮大绛州绿蔬菜、长子青椒、运城苹果、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梨、临猗冬枣、绛县樱桃等产品特色鲜明的品牌10个。
  1月1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近日我省出台了《肆客足球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我省要持续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造、机械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增强产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今年新增设施农业(主要指蔬菜、食用菌、水果)面积5万亩以上,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0.15万亩以上,创建省级设施蔬菜(含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园15个,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4万平方米以上,新建预冷库、冷藏库50万立方米以上,培育壮大品牌10个,培育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3个。
  我省南北跨度大,海拔高,光热资源充沛,发展设施农业具有显著的资源优势,《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2020年)》将我省列入“黄淮海及环渤海设施蔬菜重点区”。近年来,肆客足球设施农业稳步发展。到2019年末,肆客足球设施农业(主要指蔬菜、食用菌、水果)面积71.5万亩,产量263万吨,为肆客足球冬春淡季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以冬季日光温室及部分大中棚为主导的设施蔬菜55万亩,产量242万吨,仅能满足肆客足球蔬菜生产淡季市场需求的44%左右。
  《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实施农业“特”“优”战略,聚焦“六新”突破,以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和冷凉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发展设施园艺为重点,注重市场主体引入,发挥设施农业高效、高产、优质和周年生产的特点,解决冷凉地区无霜期短、半年不能种和优良品种种不活的问题,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向现代农业转变,巩固拓展产业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
  《行动计划》提出,今年要抓好“开展良种攻关”“提升建设规模”“注重科技示范”“搞好冷链配套”“加强市场建设”“突出质量安全”“提升装备水平”等七大重点任务。
  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加大设施农业专用和宜机化品种的选育力度,选育设施农业专用新品种10个以上。依托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加快引进、试验、示范各类设施农业新品种200个,筛选出适用于我省的品种50个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结合设施农业区域布局,因地制宜示范推广适用品种20个以上,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
  在朔州、大同、忻州、吕梁、太原等地新建、扩建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1万亩,建设全钢架大棚2万亩,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的,原则上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其中:建设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和水果的温室、连栋温室和跨度10米以上的覆被式全钢架大棚、食用菌菇房(棚)等设施的,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建设春秋季生产蔬菜和水果、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等设施的,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0.8万元。在运城、临汾、晋中等地新建设施水果避雨棚(含防鸟棚、防雹棚)等现代化农业设施2万亩,规模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0.1万元。在大同、运城、晋中等地改造设施陈旧、保温蓄热性能差、承载能力低、农机作业难、土地利用率低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闲置日光温室0.15万亩,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在运城、临汾、晋中、太原等地的设施蔬菜重点县支持农业园区创建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15个,每个标准化示范园设施内总面积不小于50亩、补助50万元。在设施蔬菜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13个,每个育苗场棚内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补助50万元。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围绕“六新”技术发展设施农业,拓展农业的新功能。
  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建设产后预冷、贮藏保鲜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在运城、晋中、大同等地新建或扩建预冷库、冷藏库50万立方米,贫困区域补助冷链设施建造成本的50%,非贫困区域补助30%,每个项目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引入和培育。在园艺作物主产区建设完善产地批发市场30个。注重引入和培养经纪人队伍,提高生产、经营和服务能力,积极对外拓展市场,畅通重要农产品外销渠道。加强品牌建设,培育壮大绛州绿蔬菜、长子青椒、运城苹果、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临猗冬枣、绛县樱桃等产品特色鲜明的品牌10个。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蔬菜、食用菌、水果中使用禁限用药物等突出问题。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的安全用药培训,宣传禁限用农药品种和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品类生产主体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在太原、晋中、运城市的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中择优选择3个园区建设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每个园区补助20万元。大力推广普及设施农业生产中土地耕整、直播(移栽)、灌溉施肥、采摘运输、环境调控等环节技术装备,加快构建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促使良种、良法与良机配套,全面提升示范区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
  为做好设施农业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各地要加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强化创新支撑、强化金融扶持,进一步宣传推广“晋果晋菜”,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规模连片的实施区域,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智能化设施,鼓励合作社建设宜机化生产设施,稳步提升设施农业规模和产业增收能力。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坚决禁止以发展设施农业的名义建设非农设施,防止温室大棚闲置,发挥设施农业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
  同时,加大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设施农业发展纳入三产融合发展中统筹支持。农业农村部门要将设施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标准农田、农业标杆项目等有效衔接、一体推进,要会同财政部门将设施农业列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加大对设施农业投资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改进和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方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商务部门要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中优先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各地要扶持经营主体,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农产品销售、加工、技术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强化产业链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要扶持培育当地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经纪人队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要创新市场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市场主体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做好产前农资、种苗服务,产中技术指导,产后商品化处理、品牌营销,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要加大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力度,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省级要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肆客足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技术创新团队,对接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合开展设施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各级涉农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入企入园结对服务,推广绿色安全、管理简约、实用高效的新技术、新模式,支撑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出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的信贷政策。农业信贷担保部门要把设施农业贷款纳入担保范围。财政、农业农村、银保监部门要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展设施农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予以保费补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龙头企业赴沪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构建政府资金扶持为导向、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企业及农户自我积累发展为基础的投入机制。
  同时,及时挖掘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宣传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营造促进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高效化发展环境。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国内外优质农产品展会,宣传推广“晋果晋菜”,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开展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广泛参与的发展格局。(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