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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肆客足球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时间:2020-06-16 17:09:00       大    中    小      来源: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肆客足球各级扶贫部门、干部驻村帮扶单位和广大扶贫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推动肆客足球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表彰在脱贫攻坚生动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进一步激励肆客足球广大扶贫干部保持攻坚态势,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开展肆客足球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肆客足球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包括: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从省市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派出单位,市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管理部门中产生。

  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模范个人从2019-2020年肆客足球各级单位派出的在岗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中产生。

  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集体从省扶贫办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县扶贫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或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扶贫工作站中产生。

  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从省市县扶贫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和乡(镇)扶贫工作站干部职工中产生。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为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100个,模范驻村工作队员200名、模范农村第一书记100名;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集体3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1.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

  (1)省市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派出单位:高度重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按照“一村一队、一队三人”要求选派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两包三到”联动机制落实好,积极发挥单位和行业部门优势,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六大行动”、到村到户“十个清零”,增强村级办事服务能力,帮扶措施明确,帮扶成效明显。

  (2)市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管理部门: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统筹协调好,联动机制和奖惩机制完善,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精准帮扶队伍作用发挥明显,本市、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问题。在上级组织的驻村帮扶专项考核中排名靠前。

  2.肆客足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个人

  按照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要求,全脱产驻村,用心用情用力帮扶。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六大行动”、到村到户“十个清零”,增强村级办事服务能力,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成效明显,帮扶村群众认可度高、获得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除事迹特别突出外,原则上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1年以上。

  (二)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集体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精准方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脱贫成效显著,各项任务完成较好。坚持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三年内单位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肆客足球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

  政治坚定,“四个意识”树的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敢担当、善作为、作风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工作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问题。除事迹特别突出外,原则上从事扶贫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各牵头部门要对候选对象进行考察审核,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两审”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领导小组复审,“三公示”即分别在推荐单位或县级、市级和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各推荐单位负责就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通知公告(6月上旬)

  印发评选表彰通知,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推荐报送(6月25日-6月30日)

  各市于6月30日前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并对各奖项推荐对象分别排序。

  (三)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各牵头部门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对部分初评候选对象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先进事迹的真实性、评选程序的规范性等。

  (四)组织评选(7月11日-7月31日)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组成评选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结果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五)审定公示(8月1日-8月10日)

  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议获奖建议名单,确定获奖对象,向社会公示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经核实,取消表彰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调剂。

  (六)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获奖者和获奖组织,以多种形式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倾斜基层,从优推选。坚持向条件艰苦、扶贫任务重的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切实把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上来。副厅级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基层单位要占总数的70%以上。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办)根据各市推荐情况统筹考虑。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导向,以脱贫攻坚实绩为衡量标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严格落实“两审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各级推荐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关、品德关、贡献关、廉洁关,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坚决防止“带病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对已授予脱贫攻坚奖称号的,如发生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证书。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力度,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的过程,作为向身边先进事迹学习的过程,充分发挥获奖者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决战完胜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报送材料要求。各市、各牵头部门规范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工作报告,按时间要求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推荐对象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主要事迹、第三部分为获奖情况)和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对象照片(模范单位、先进集体6寸代表单位集体形象的不同内容彩照8张,模范个人、先进工作者6寸工作彩照3张)、各级公示材料和公示报告等。

  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省扶贫办人事处(机关党委)公共邮箱(sxsfpbrsc@126.com,密码7676818)下载。